| 我国电竞规则出台 不满18不得参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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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游戏攻略 更新时间:2007-5-22 1:06:32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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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3年,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电子竞技为我国正式发展的第99个体育项目。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秘书处为规范全国电子竞技运动竞赛秩序,加强电子竞技裁判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,促进电子竞技运动健康、稳定发展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》及相关体育法规,决定颁布实施《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》、《全国电子竞技裁判员管理办法》、《全国电子竞技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》、《全国电子竞技运动员积分制度实施办法》、《全国电子竞技竞赛规则》系列管理规定。 并于2006年9月27日(星期三)14:30在国家体育总局201会议室,召开电子竞技运动项目管理规定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,向社会媒体予以公布。 经过3个年头的酝酿,我国首份电子竞技新规昨日浮出水面。中华全国体育总会颁布《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》等五大管理规定,以规范全国电子竞技运动竞赛秩序。 不满18岁不得参赛 新规详细规定了电子竞技裁判员管理办法、运动员积分制度、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以及竞赛规则。其中,对参赛者设定了初步的门槛为“年满18周岁以上”。只要符合这个条件,都可以注册参赛。 这个门槛设定得比较宽泛,不过还是遭到一些质疑。我国热衷于电子竞技的很多是不满18岁的青少年。 “之所以设为18岁,主要是考虑目前国内还把电子竞技和网游混为一谈。以后会逐步考虑放宽限制,让不满18岁的青少年参与进来。”中华全国体育总会荣誉委员何慧娴表示。 首批圈定五联网游戏 在竞赛规则中,五大热门的联网游戏成为首批圈定的比赛项目。它们是:反恐精英、魔兽争霸3-寒冰王座、星际争霸-母巢之战、极品飞车9-最高通缉、FIFA2006。 “选择比赛项目是根据现有游戏的参与程度决定的。这五个项目,中国的玩家比较集中、比较喜爱、人数也最多。”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副主任王路生表示,经过一定的调研后,还会适时增加新的比赛项目。 除增加必需的审批程序外,新规还规定:未经全国体总秘书处审批的电子竞技比赛,不得冠以“世界”、“国际”“亚洲”、“中国”、“全国”“国家”、“中华”等字样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成立任何形式的电子竞技国家队。 新闻背景 电子竞技不同于网游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荣誉委员何慧娴说,现在很多人分不清网游跟电子竞技的区别,青少年容易沉溺于网络游戏,对成长造成负面影响,为家长、老师深恶痛绝。“电子竞技倡导的理念是阳光游戏,完全是真人对抗,比赛时间很短,跟网游有本质的区别。”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对电子竞技的定义,“电子竞技运动就是利用高科技软硬件设备作为运动器械进行的、人与人之间的智力对抗运动。通过运动,可以锻炼和提高参与者的思维能力、反应能力、心眼四肢协调能力和意志力,培养团队精神。” 电子竞技行业亟须规范 2003年,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电子竞技为我国正式开展的第99个体育项目。不过,相关的规定却迟迟没有出台。而该行业存在违规办赛、拖欠运动员奖金、私自组建国家队代表中国参赛、竞赛规则和裁判员因素导致出现不公平结果、缺少成功的商业运作模式等现象和问题。因此,新规备受关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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